KT決策法是最負盛名的決策模型,由美國人查爾斯·H·凱普納(CharlesH.Kepner)和本杰明·特雷高(Benjamin B.Tregoe)二人合作研究發(fā)明的、把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分為界定問題和分析原因兩步的方法。
KT法是一種思考系統(tǒng),即就事情各自的程序,按照時間、場所等,明確區(qū)分發(fā)生問題的情形和沒有發(fā)生問題的情形,由此找出原因和應該決定的辦法。
KT法共分四個程序:查明原因、決定選擇方法、危險對策、掌握情況。它是由美國蘭德公司的凱普納和本杰明·特雷高發(fā)明的一種訓練法。KT是凱普納和特雷高兩個英文字的字頭。如果是優(yōu)秀的管理人員,就能夠自然而然地實行這種方法,并把它當作教育程序加以系統(tǒng)化,這就是“KT法”。
1958年,查爾斯·H·凱普納(CharlesH.Kepner)和本杰明·特雷高(Benjamin B.Tregoe)成立了凱普納——特雷高公司。該公司是一間位于普林斯頓的國際管理咨詢公司,主要致力于企業(yè)提供解決問題和決策制定方面的培訓。在出版于1965年的《理性經(jīng)理人》一書中,凱普納和特雷高提出了制定有效決策的三個主要組成部分:
對所要完成的任務目標的認識程度;
對備選方案進行評估的質(zhì)量;
對采用其他方法可能導致的后果的了解程度。
他們使用了這一分析對決策分析方法論的主要因素進行了定義:制定決策聲明;決策目標的確認,即:哪些是“必要目標”(必須被完成的目標),哪些是“理想目標”(最好能夠完成,但不是最主要的目標);備選方案的確認;對各種決策后果進行評估。
由此,我們可將凱普納—特雷高的方法簡潔地歸納如下:
制定決策聲明,明確決策制定的水平(他們認為,這一方法對一個集團企業(yè)來說最為有效)
制定決策目標并明確“必要目標”和“理想目標”。然后根據(jù)彼此之間的關系衡量“理想目標”的重要性(如:由1—10進行打分);
制定其他備選方案并進行評估。如果備選不能滿足“必要條件”則將其刪除。否則,剩下的備選方案可根據(jù)“理想條件”進行篩選。
根據(jù)各個標準進行評分的總和為每種備選方案的最終得分。得分高的方案將被確定為嘗試性選擇;
考慮嘗試性選擇實施過程中的潛在風險。如果風險過高,則放棄此項嘗試性選擇,轉而考慮下一個得分最高的備選方案。
KT法主要強調(diào)的是問題診斷必須符合條理化的邏輯步驟,分為三個步驟:
第一步,確認問題,即確認有無問題及問題在哪里。在公共決策中,問題的含義是“實際狀態(tài)與期望狀態(tài)間存在的需要縮小或消滅的差距”,為此必須知道實際狀態(tài)、期望狀態(tài)和差距三方面;
第二步,問題診斷,即界定問題,通過準確查明差距的真相程序及其發(fā)生的時間和地點,以便把問題的范圍與界限弄清楚;
第三步,原因分析。KT法強調(diào):
?、僖獜淖兓c差距中尋找原因;
?、谝獙ν茢嘣蜃鞒霰匾尿炞C;
?、蹖τ跇嫵梢蚬滉P系的情況要從表面原因入手找到終極原因為止。
1. 準備一份含有行動方案和行動結果的決策聲明;
2. 確認戰(zhàn)略需求(必需)、行動目標(期望)及限制條件(局限);
3. 對各項目標配以權重,逐一排序;
4. 產(chǎn)生選擇方案;
5. 在客觀基礎上,對各選擇方案進行打分;
6. 計算各選擇方案的加權分值,找出分值最高的前兩項或前三項;
7. 識別這些高分值方案的負面影響,并對這些影響發(fā)生的可能性(高、中、低)及嚴重性(高、中、低)進行評估;
8. 根據(jù)上述評估結果,從這幾項高分選擇方案中做出最終唯一選擇。
今天,凱普納—特雷高方法已經(jīng)被翻譯成17種語言,并被全世界許多國家成千上萬企業(yè)員工和經(jīng)理人們所使用。凱普納—特雷高公司還宣稱,它們是第一家提出“訓練培訓者”概念的公司。這一概念的思想便是要將凱普納—特雷高方法廣泛介紹到客戶中去。
KT法幫助提供沒有偏見的決策分析。 作為一項結構化的決策方法,它對決策相關各要素一一進行識辨和排序。作為一項管理工具,KT決策法的價值在于:它能夠有效限制誤導決策的各項故意的或無意的偏見。 這一決策方法可以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,如市場、選址等等。
KT決策法的使用者可以根據(jù)清晰明確的目標對各選擇方案進行注意評估,從而優(yōu)化最終決策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