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
1 致虛極,守靜篤。萬物并作,吾以觀其復。
2 夫物蕓蕓,各復歸其根。
3 歸根曰靜。
4 靜曰復命。
5 復命曰常5,
6 知常曰明。
7 不知常,妄作,兇。
8 知常容,容乃公,
9 公乃全,全乃天,天乃道,
10 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
譯文
1 內心虛化到極點,持守安靜到純一,我就能在萬物的篷蓬勃勃中,看出其來龍去 脈。
2 萬物紛紜百態(tài),都復歸其本根。
3 回到本根就叫平靜安息。
4 平靜安息便是復歸了真生命。
5 復歸了真生命便是永恒。
6 認識永恒便是光明。
7 不認識永恒,就會任意妄為,后果兇險。知常曰明。
8 認識了永恒,就能萬事包容。萬事包容,就能公義坦蕩。
9 公義坦蕩,則為完全人。完全人,則與天同。與天同,就歸入道了。
10 歸入道,可就長久了,即使肉身消失,依然平安無恙。
第十七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