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理/陳益峰
原著/吳肖撰【清】
凡陽宅須地基方正,間架整齊,入眼好看方吉。如太高、太闊、太卑小,或東扯西曳,東盈西縮,定丁財(cái)。
《經(jīng)》云:
星形端肅,氣象豪雄,護(hù)沙整齊,儼然而不可犯,貴宅也。
墻垣周密,四壁光明,天井明潔,規(guī)矩翕聚,富貴宅也。
南北皆堂,東西易向,勢(shì)如爭(zhēng)競(jìng),左右軒昂,忤逆宅也。
屋小而高,孤立無依,四邊無護(hù),孤寒宅也。
東倒西傾,棟折梁斜,風(fēng)吹雨潑,病痛宅也。
屋宇暗黑,太闊太深,妖怪宅也。
屋宇不整,四壁破碎,椽頭露齒,伶仃房也。
基地太高,屋前深后陷,四水不聚,蕩無收拾,貧窮宅也。
屋高地窄者,人財(cái)兩退。地闊屋矮者,一代發(fā)福。
堂屋三間,必中間以差大廳,階四柱勝散柱以為榮,皆屬確論。
《宅宗》云:陽宅亦要察坐勢(shì)、朝案、向道,若專據(jù)九星,不察形勢(shì)方位,雖吉無益也。
黃時(shí)鳴云:住宅與衙門不同,衙門喜闊大壯觀,住房必翕聚始為福。
臥房與外面客廳不同,廳前可以闊大,臥房之前闊大則氣散。
凡屋以天井為財(cái)?shù)?,以面前屋為案山。天井闊狹得中,聚財(cái)。前屋不高不矮,賓主相稱,獲福。
前屋太高者,主受欺。太低者,賓不稱。太近者逼,太遠(yuǎn)者曠。
前檐近則宜矮,前檐稍遠(yuǎn)則略高可也。住屋吉兇,全在此處至以外之廳,又不同以廳之天井為小明堂,而前廳乃第一重案也。以前廳之外,大門之內(nèi)為中明堂,而大門乃第乏重案也。以門前之場(chǎng)為大明堂,而朝山乃第三重案也。小堂宜團(tuán)聚,中堂略闊而亦要方正,大堂宜闊大亦忌疏野。
凡山谷大門,先論形局,后參方位。城市大門,先取方位,亦要形局團(tuán)聚。
《經(jīng)》云:屋少人多為人克宅吉,屋多人少為宅克人兇。又云:
兩新夾故,死徙不住。兩故夾新,光顯宗親。
新故相半,陳粟朽貫。宅材鼎新,人旺千春。
屋止半住,人散無主。間架成雙,典禁衣糧。
屋柱彎曲,子孫不睦。蟲蛀半空,聾耳盲目。
柱若懸空,家主命促。梁倚棟斜,是非反覆。
接棟接梁,三年一哭。
凡宅基最忌貪多,致有盈缺。訣云:
乾宅屋基若缺離,中房有女瞎無疑。
坎宅屋基若缺巽,長(zhǎng)房多死少年人。
艮宅基若缺坤,長(zhǎng)房無子誰人問。
震宅基址若缺乾,長(zhǎng)房遺腹不須言。
巽宅基址若缺震,震長(zhǎng)房一定夭無人。
離宅基址若缺乾,長(zhǎng)房無子不須嫌。
坤宅基址若缺艮,中房夭死少年人。
兌宅基址缺無窮,諸房消滅一場(chǎng)空。
又云:坎宅屋基若盈乾,老翁花酒不須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