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類見義勇為的行為可能是一種本能。生物學家道金斯認為,任何生物包括人類都是求生機器,這種“生”不僅是狹隘的個人生存,還是作為種群的生存。所以,雖 然見義勇為會犧牲個人利益,但如果能保全大局,維持種群內部穩(wěn)定與和諧,保證群體的生存和繁衍,挺身而出這種利他行為是得到推崇和贊揚的。慢慢的,這種行 為內化到道德層面,就有了現(xiàn)在“該出手時就出手”的心理動因。
有挺身而出的沖動,但是否落實到行為,還與當時的環(huán)境有關。我們都有這種感受,遇到需要幫忙的人,如果周圍沒有別人只有自己,那么我們更愿意主動幫忙,但 如果周圍還有許多人,我們就會猶豫不前。社會心理學家認為這是“責任分散”導致的,即由于他人的在場,導致單一個體面對緊急情況時所承擔的責任減少,心理 產生“還有這么多人呢,我待著就行了”的想法。出于這種心態(tài),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在很多街頭事故中有那么多冷漠旁觀的人了。
盡管人群因素會降低助人的沖動,但也不乏從人堆里跳出來相救的人。這時,個人因素如性格、能力等會對是否出手相救產生直接的影響。面對緊急狀況,人們會下 意識地評估自己能力,看能力是否能應付這個復雜的局面而選擇救還是不救。自我評估時,樂觀的人因常常高估自己的能力而更愿意冒風險;而抑郁、焦慮的人往往 自我評價較低,對危難情境抱有悲觀心態(tài),所以挺身而出的人非常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