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準即均輸平準,是為控制運銷、取得收入而采取的經營商業(yè)的政策。漢武帝時,官府彼此爭購貨物,常使物價騰貴,各地向中央交納貢物,運費又常超過原價。元鼎二年(前115年)試辦均輸。到元封元年(前110年),武帝于大司農下設管運輸的均輸官、管物價的平準官,令各地向均輸官交納貢物的折價和運費,然后平準官和均輸官在低價地方買貨轉運到京師或在高價地方出售。運輸工具由官府置辦,人員征發(fā)平民充當。當時獲得了百姓不增加賦稅而天下用度豐饒的效果。這種方法后代也常依照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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