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凱文老師于2010年提出“打靶營銷”競爭模式及操作系統(tǒng)?!按虬袪I銷”是繼“定位”理論后,在中國最具影響力的品牌營銷競爭新模式,對于快速成長的中國品牌具有極強的理論指導意義及實戰(zhàn)價值。
1.我們推出一個產品時總會考慮到品類的問題。那么什么是品類呢?
市場研究公司AC尼爾森認為品類是“確定什么產品組成小組和類別”;家樂福認為“品類即是產品的分類”,一個小品類代表了消費者的需求;還有更多人認為,品類就是產品的種類。
我們生活中充斥的大大小小的產品都屬于一個特定的品類。海飛絲、潘婷、沙宣、清揚、力士屬于洗發(fā)水這個品類;雕牌、超能、奧妙、汰漬屬于洗衣液品類;可口、百事、七喜屬于碳酸飲料品類。
品類將囊括其內的產品同其他產品明顯地區(qū)分開來,不會讓人混淆。人們不會把洗發(fā)水和飲用水混為一談,也不會將牛奶同洗衣液等同。
在上一章喬治.米勒的“7原則”中我們說過,人的心智分為七個格子間。每一間格子間代表不同的品類,每一個品類中都放著相關的品牌。
海飛絲、清揚、潘婷同屬于洗發(fā)水品類,他們是這個大品牌之下不同品牌。若要再細分,海飛絲同清揚、霸王共屬于去屑洗發(fā)水這個品類,而潘婷同飄柔、舒蕾又同屬于亮澤柔順洗發(fā)水這個品類。
保潔公司和聯(lián)合利華公司在生產海飛絲和清揚這兩個品牌的時候,只有先確定所要推出的產品屬于哪個品類,在針對這個品類進行生產,推出海飛絲和清揚,市場上才會出現(xiàn)這兩個洗發(fā)水品牌。它們不可能在品類沒想好的情況下,根據隨意的想象去推出一個品牌。
沒有品類,人們無法對一個品牌進行認知。而這并不是企業(yè)制定的原則,是由消費者決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