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雜性理論
傳統的組織理論認為,企業(yè)組織是一個機械系統,組織是一架潤滑得很好的機器;整體等于部分之和,組織與其構成要素之間是線性之間的關系。也就是說,要想知道組織的屬性和行為,我們只要知道每個成員的特性和行為即可;反過來,如果知道了每個分系統的特性,只要把它們相加起來就可知道整個組織的屬性與特征,這是還原論的哲學思想在管理上的具體表現。
然而,企業(yè)組織是一個由人群構成的復雜組織,人的行為和思想都是復雜的,即使我們知道了組織中每個成員的行為,可是我們也無法知道組織的行為,組織是一個生命有機體,不是機械的理性結構,也不符合還原性原理與規(guī)律。組織的行為常常是組織成員、環(huán)境、組織相互作用“涌現”(emerge)出來的整個智能,組織的整體屬性大于部分之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