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洽談工作
1) 初步洽談
•在對供應商評估工作結束之后,立即著手與對方取得聯(lián)系,提出合作意向;
•與供應商商品部負責人約定洽談時間;
•洽談前應要求供應商帶齊本公司各種產品資料、公司簡介、報價單、產品目錄等;
•使用專業(yè)業(yè)務語言,少粗語、多禮貌;
•初步洽談僅交換彼此合作意向和部分合作方案,滯留時間控制在30分鐘以內;
•洽談完畢,應提供對方有關合作方面的資料,如部分合同條款、價格傾向、進場費用等;
•應及時向采購經理或分管副總匯報,并將資料信息反饋給以上兩部門;
•整理資料,并準備下一輪洽談工作;
2) 第二輪洽談
•與供應商負責人預約洽談時間,并同時告知對方:我方采購經理經理將與對方見面;
•洽談地點選擇,一般在(超市、賣場)會客室或辦公室;
•準備齊本輪洽談所需的資料;
•將第一次洽談的內容進行回顧;
•確定合作要求、合作方式,觀察對方的合作態(tài)度;
•討論價格回饋;
•確定進場費用及銷售返傭方案;
•確定商品結構調整措施和商品配備方案;
•由采購經理對部分內容進行作答;
•由銷售業(yè)務員對部分內容進行作答;
•由采購對全程洽談內容進行綜合作答;
•傾聽對方對我方作答的反饋;
•傾聽對方對雙方合作之保留意見;
•洽談時間應控制在一小時以內;
•洽談結束時應提供的全部合同條款(原件),勤懇致辭,并保留真誠合作意愿;
•洽談結束后應及時將本次洽談內容進行整理,以文件方式向總公司銷售部匯報,并將全部合同條款傳真至總公司;
•采購部將迅速對合同條款和洽談情況進行分析,并對部分合同條款進行修改、調整,并提出合作意見和方案;
•采購部將合作意見、方案、采購經理意見以及原合同上報總經理,由總經理出具審批
意見;
•采購部根據總經理批示作好第三輪洽談準備;
•由采購員將我方對合作合同條款的修正案反饋給對方,并向對方預約第三輪洽談時間;
3) 第三輪洽談
•洽談之前,應由采購員向對方提出其對我方修正案的保留意見,確定本次洽談方案;
•選擇洽談地點;
•洽談時,先傾聽對方對上次洽談內容的復述;
•傾聽對方對修正案的反饋;
•提出對合同重點部分如:進場費用、店慶費用、促銷費用、銷售返利、供貨價格的回饋意見;
•由采購經理申明我方的合作立場、態(tài)度和費用承受底線;
•由分公司經理和業(yè)務員分別就原合同條款及修正案提出具體解決意見;
•雙方協(xié)商具體合作條款;
•協(xié)商供貨價格;
•協(xié)商供貨方式;
•協(xié)商結算方式;
•協(xié)商付款條件;
•協(xié)商完畢;洽談時間應控制在兩小時以內;
2、 合同簽訂
•洽談完畢后,將原合同條款按雙方協(xié)商結果進行修訂,修訂后的合同交供應商代表帶回進行審核;
•雙方法人代表蓋章簽字;
•提供合同附件(包括已議定的物流方案、供貨價格-報價單);
•銷售部將已簽字蓋章的合同以快遞方式郵寄給分公司,并由業(yè)務員將其交與對方商品部,在對方簽字蓋章后,將合同取回交財務室備案;